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各学院成立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二级关工委)。
二级关工委由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离退休老同志共同组成,并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各二级关工委组成名单请于11月24日(星期一)前报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彭祥平,电话:65362644。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